宁波市企业文化研究会规范收费自律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8-25 点击量:1317为了切实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高协会规范化运作水平,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宁波市企业文化研究会郑重承诺: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国家相关文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
二、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强制入会,不强行服务,不违规开展评比、培训、表彰,不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严格遵守章程和会费管理相关办法,按规定向会员收取会费并开具会费收据。协会向会员提供相关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允确定并公开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三、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本着务实高效、勤俭节约原则,力所能及压缩办会成本,杜绝铺张浪费,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发挥监事会作用。
四、严格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民函〔2021〕50号)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对收费进行认真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我会承诺合法合规收费、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
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接受全体会员及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承诺单位:宁波市企业文化研究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