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中央同意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市试办经济特区。1984年,进一步开放上海、广州、宁波等14个港口城市,建立了第一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浸淫市场已久的株洲所,从一株小草的摇曳就嗅到了一场花事的到来。“到沿海办分所去”,株洲所将眼光投向了一片蔚蓝色的大海。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句改革开放初期令国人耳熟能详的口号,落实在了株洲所的行动中。1988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7月,株洲所《关于在宁波建设分所的请示报告》就分别呈送到了铁道部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湖南省计委和湖南省科委。
1989年8月,宁波分所筹备处向株洲所汇报筹建一年的成果:“完成产值28万,创利润8万。预计年底可完成产值80余万,实现利润30万。”创业者的豪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1990年4月,宁波分所正式在宁波市工商局注册成立,这是株洲所在宁海地区设立的第一家分支机构。
第二年的金秋十月,国家科委财务司来宁波调查部属科研院所拨款制度改革后的发展情况,在全国科技开发型科研院所中,人均创收超过1万的只有11家,而当时的株洲所宁波分所的人均创收已超3万,在300多个部属院所中名列第一。
时间,给出了有力的证明。不过是两年的光景,宁波分所先后筹建了宁波电容器研制中心、宁波威斯康电气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铁龙科工贸有限公司、宁波爱水人电器有限公司等一批科技企业,先后开发了机车电容器、民品洁具,大机传感器、列车监控用IC卡、速度传感器等产品,并向GE公司出口电子产品。
时任所长廖勤生回忆起大江东去的情景,仍然是心绪难平:兴办这些企业,就如同从“大雪球”上分出若干“小雪球”来,到全国的大竞技场上继续滚动。